代理未做查册遭罚款
2021-03-25 00:00(星岛日报报道)地监局公布本月部分研讯结果,当中,有代理未有在临时买卖协议订立前,进行土地查册,连同其馀规划事项,目前遭局方谴责,并合共罚款5000元。
同时亦违反《常规规例》第13(4)条,没有在紧接临时买卖协议合约前,没有进行土地查册。目前遭地监局谴责,并合共罚款5000元。
此外,一名郭姓代理,没有遵守《操守守则》第3.4.1段,在处理物业的买卖交易中,在买家签署临时买卖合约前,没有告知进入该等物业的行车道设于私人土地上,以及没有提醒买方就有关使用该行车道时,寻求法律意见,目前被局方谴责及罚款7000元。
至于另一名周氏代理,同样没有遵守上述事项,亦被地监局谴责,并罚款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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