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空抛物罪首案 江苏女扔菜刀囚半年

2021-03-03 00:00

(星岛日报报道)江苏常州溧阳市法院前日审理一宗高空抛物案,被告徐某某去年与人争执,先后将两把菜刀抛掷至楼下,虽未造成途人伤亡,但被判刑六个月,罚款二千元。这是《刑法修正案(十一)》本月一日实施、新增「高空抛物罪」后的首案。

事发于去年某日,家住三楼的徐某某与王某某因言语不和争执,一时激愤,从厨房拿出一把菜刀,王某某见状上前夺刀未果,徐某某将菜刀抛掷至楼下公共租赁房附近。楼下居民发觉后向楼上质问,徐某某听到质问声后,又去厨房拿第二把菜刀,王某某再次上前夺刀未果,徐某某又将第二把菜刀抛掷至楼下公共租赁房附近,楼下居民见状报警。

根据最新修订的《刑法》:从建筑物或者其他高空抛掷物品,情节严重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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