诋毁戍边英烈罪 「辣笔小球」成首犯
2021-03-02 00:00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昨天生效,新增十七条新罪名,包括「侵害英雄烈士名誉、荣誉罪」。「南京检察」 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微信公众号昨天通报称,仇子明利用信息网络贬低、嘲讽英雄烈士,侵害英雄烈士的名誉、荣誉,社会影响恶劣,情节严重,以「侵害英雄烈士名誉、荣誉罪」予以追诉。
上海同济大学法学教授金泽刚指出,对于侵害英烈名誉行为,过往由于没有对应罪名,通常控以「寻衅滋事罪」。随著新罪名生效,根据刑法「从旧兼从轻」原则,「侵害英雄烈士名誉、荣誉罪」(最高监禁三年)处刑较「寻衅滋事罪」(最高监禁五年)轻,因此检察机关以新罪名批捕仇子明。
三十八岁的仇子明是南京人,长期活跃于社交媒体,曾任《经济观察报》驻沪记者。央视网昨天公布他对着镜头忏悔的画面。他说:「我这样的行为,可以说是一种良知泯灭的行为。我对此也非常地自责,非常地懊悔。」
去年六月,中印在边境地区爆发流血冲突。事隔八个月,《解放军报》上月二十日首度披露,边防团团长祁发宝在事件身受重伤,四名官兵牺牲。中央军委授予五人英雄荣誉称号、追记一等功。
消息通报后,粉丝超过二百万的网络大V「辣笔小球」在微博发文:「最大的官——团长活下来了,看来这个团长个性是『飞将+脱兔+神机+血路+强运』。在此基础上,『外军溃不成军、抱头逃窜』。反正,我们赢了」。「辣笔小球」还说,牺牲的这四位都是因为「营救」而立功,连去救人的人都牺牲了,那肯定有没救出来的啊,质疑阵亡的不仅仅只有四人。
「辣笔小球」的微博随后被封,南京警方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刑事拘留仇子明。连日来,至少还有另外六名网民因发表贬损戍边英雄言论被拘,大部分处以行政拘留。其中一名重庆网民由于已旅居欧洲,公安部门宣布对其上网追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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