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庭林朗彦撤销保释申请

2021-02-24 00:00

(星岛日报报道)早前承认煽惑他人参与及明知而参与未经批准集结罪,前香港众志主席林朗彦和成员周庭(见图)分别被判囚七个月及十个月。二人昨于高等法院原讼庭申请保释外出等候上诉,因应陈庆伟法官在庭上宣布将二人的上诉案转到上诉庭处理,二人遂决定撤销保释申请。二十七岁林朗彦及二十四岁周庭早前承认一项煽惑他人明知而参与未经批准集结罪,与黄之锋在前年六月二十一日于金钟夏慤道非法煽惑夏慤道在场人士明知而参与未经批准集结;周庭另承认一项明知而参与未经批准的集结罪,与黄之锋同日在湾仔警察总部外明知而继续未经批准集结。案件编号:高院裁判法院上诉 三七四——二〇二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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