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职人员新守则 规定拥护共产党

2021-02-10 00:00

(星岛日报报道)国家宗教事务局昨日公布《宗教教职人员管理办法》,将于五月一日起正式实施,规定宗教教职人员应当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接受境内外捐赠。官媒报道称,规定施行后,对于规范宗教教职人员管理、加强宗教人才队伍建设、推进宗教中国化,具有重要意义。

办法第十六条专门涉及天主教,规定主教由中国天主教主教团批准并祝圣。中国天主教爱国会和中国天主教主教团应当在主教祝圣后二十日内,填写天主教主教备案表,报国家宗教事务局备案,并提交相关材料。

此外,办法也将宗教人员应尽的权利和义务载明,以及不得从事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宣扬、支持、资助宗教极端主义,破坏民族团结、分裂国家,进行恐怖活动或者参与相关活动;干预行政、司法、教育等国家职能的实施;受境外势力支配,擅自接受境外宗教团体或者机构委任教职,以及其他违背宗教独立自主自办原则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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