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论】夏博义挑战国家宪制不自量力
2021-02-07 00:00新任大律师公会主席夏博义公然挑战全国人大常委会权威,扬言要特区政府修改《港区国安法》。国务院港澳办和香港中联办发言人随即严厉批评,国务院港澳办发言人直指夏博义的政治用心,是想极力阻挡《港区国安法》开启的拨乱反正进程,挑战香港特别行政区宪制秩序,把香港的高度自治变成完全自治,对抗中央对香港的管治。夏博义的言论引起社会各界的猛烈抨击,更受到两办的严正谴责,不但在于其言论肆意抹黑《港区国安法》,玷污法治精神,为「港独」分子张目,更在于其言论是公然挑战人大权威,挑战「一国两制」原则底线。
宪法和《基本法》共同构成香港特区的宪制基础,香港作为中国的特别行政区,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作为国家最高权力机关,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全国性法律并列入《基本法》附件三适用于香港特区,具有不容置疑的权力。夏博义妄言修改《国安法》,如果不是无知,就是别有用心挑战人大权力。试问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制定的法律,香港有何权力修改?《国安法》实行以来,香港局势迅速回稳,街路暴力绝迹,市民的人权得到保障,这样一条「良法」请问又为何要修改?
夏博义本身是人权律师,但讽刺的是,在「黑暴」期间港人的人权完全得不到保障,市民失去了免于恐惧的权利,商户失去了安心经营的权利,官员、警员以至建制派人士的安全也得不到保障,夏博义这名所谓人权律师有出来捍衞港人人权吗?完全没有,他对于暴徒暴行不哼一声,对于违法行为没有批评半句,这说明他根本是政治挂帅,曲学阿世。现在又出来批评攻击《国安法》,同样不是出于捍衞人权,也不是为了维护社会利益,而是出于政治需要,出于抹黑《国安法》,为暴徒张目的需要,这样的人不要说做大律师公会主席,就是做一名律师都没有资格。
法治是香港保持繁荣稳定的根基,大律师公会作为专业的大律师组织,理所当然要认识宪制,尊重宪制,严格依法办事,维护香港的公平公义。但上任主席戴启思却不断将公会推上政治风眼,在香港法治遭受「黑暴」摧毁之时,公会没有为法治人权出过声,反而是不断掺和政治风波,俨然成为反对派的衞星组织。现在新主席夏博义不但妄议《国安法》,更将人大常委会释法抹黑为「香港制度的缺点」,完全暴露其人的偏激面目,更是公然挑战人大的权力,挑战香港的宪制秩序。
大律师公会主席竟然不讲法律、不讲宪制,反映公会已被一小撮激进人士主导,失去了法律专业的宗旨,甚至在宪制问题上口没遮拦,企图利用公会的身分误导公众挑动不满,打击《国安法》的落实。然而,《国安法》绝不会因为一些激进的言论而受影响,夏博义妄图撼动《国安法》以至中央权力,不但是不自量力,更将公会带上一条不归路。
姚志胜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和平统一促进会香港总会会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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