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第一贪 赖小民判死刑
2021-01-06 00:00
案件昨天在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宣判,五十八岁的赖小民头发灰白,站在被告席上听判,神情严肃。法院通报称,〇八年至一八年,赖小民利用担任中国银监会办公厅主任,华融资产管理公司总裁,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华融湘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等职务上的便利,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获得融资、承揽工程、合作经营、调动工作以及职务提拔调整等事项上提供帮助,非法收受、索取财物,折合十七点八八亿元。其中一点零四亿元尚未实际取得,属于犯罪未遂。
〇九年底至一八年一月,赖小民伙同特定关系人侵吞、套取单位公共资金共二千五百一十三万元。此外,赖小民在与妻子合法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还与他人长期以夫妻名义共同居住生活,并育有子女。赖小民的行为构成受贿罪、贪污罪、重婚罪。
法院指赖小民受贿数额特别巨大,情节特别严重,主观恶性极深。在二十二宗受贿犯罪事实中,有三宗受贿数额分别在两亿元、四亿元、六亿元以上。同时,赖小民具有主动向他人索取贿赂等从重处罚情节。
法院指赖小民利用国有金融企业负责人的职权,违规决定公司重大项目,越级插手具体项目,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危害国家金融安全和金融稳定。赖小民目无法纪,极其贪婪,大部分犯罪行为均发生十八大之后,属于典型的顶风作案,罪行极其严重,决定对其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其受贿所得财物及孳息上缴国库,不足部分,继续追缴。
内地近年对经济犯罪的官员较少判处死刑。二〇一九年,前山西省吕梁市副市长张中生受贿高达十亿元被判死刑,但最高人民法院一直没核准,现在仍未执行。再对上一次有贪官被判死已是二〇一一年,杭州原副市长许迈永和苏州市原副市长姜人杰最终被处决。如果最高法稍后核准赖小民执行死刑,将是国家主席习近平任内首位被处决的贪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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