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宏争投票权官司 郭晓群遭高院驳回

2020-11-14 00:00

(星岛日报报道)康宏环球(1019)董事局攻防战在即,主要股东「深圳帮」郭晓群于前哨战失利,昨日高院拒绝颁令确保郭晓群在月底的股东特别大会(EGM)上行使投票权,惟下周郭晓群再就三年前遭剥夺投票权一案再上诉,令形势添变数。

亲「深圳帮」的港铁(66)前主席马时亨回应判决指,尊重法庭裁决,并认为有关裁决并不是决定性,下周上诉庭会处理郭晓群2017年遭剥夺投票权的案件,会留意该案。康宏发言人就指,知悉及尊重法庭决定,会尽快争取复牌。

郭晓群于本案要求法庭承认其持股合法,以及颁下禁制令,阻止康宏妨碍其行使EGM投票等股东权益,但法官高浩文驳回申请。

法官指出,本案不会处理郭晓群股权的合法地位,只会着眼康宏主席在EGM上的行为。法官表示,不应在EGM举行前,便假设主席会作出不当决定,而是有待事后才能作出有关判决。法官又表示,康宏主席在《公司章程》第74条下拥有最终决定权,法庭只宜要求主席不应做出任意、无理、以及违反自然公正原则的决定,但反问「那又如何?」实际上不会有任何效用。

康宏将于本月26日,应郭晓群要求举行EGM,表决委任郭晓群、马时亨、立法会议员石礼谦等人入局,并罢免原有管理层。在2017年郭晓群曾召开EGM撤换管理层,但被康宏主席陈志宏指其股权或涉非法取得,遂取消其投票权。其后郭晓群兴讼,但因无法证明陈志宏的决定属恶意,于今年败诉,有关上诉案件下周再作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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