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台指蔡玉玲非公仆 不获法律支援

2020-11-06 00:00

(星岛日报报道)香港电台管理层下午就编导蔡玉玲被捕事件,与部分员工会面。据港台报道,副广播处处长冯建业在会上解释,根据公务员事务规例,只有公务员获得法律支援,但蔡玉玲属「服务提供者」的合约形式聘用,并非公务员,难以提供法律支援,管方会向相关部门了解,港台是否可以豁免,但难以保证能否在蔡玉玲下周二提堂前获具体回覆。

港台引述消息指,广播处处长梁家荣在会上表示,港台属政府部门,受到公务员事务规例约束,面对很多不同关卡,但强调蔡玉玲属港台员工,为港台服务,会尽可能提供一切可行协助。消息指,他个人亦担心,如果其他有份制作该节目的员工也被指犯法,应如何处理。

据了解,会上亦有员工关注,如果警方突然到港台电视部蒐证,当时没有律政司的代表在场,可否自行寻求律师到场。管方回应,港台的法律代表是律政司,理论上是不可以。

消息又指,会上有人关注会否将被指涉事的《铿锵集:7.21谁主真相》抽起,梁家荣回应,想不到有任何理由需要抽起,强调该报道并非有错,只是报道事实,反问是否因为惊而抽起。

香港电台节目制作人员工会联同香港记者协会等多个传媒工会和组织召开记者会,抗议警方以交通条例发传票予被告,但出动重案组上门拘捕,是高调拘捕记者,不合比例,质疑是无理打压新闻自由,凌驾公众利益。

记协主席杨健兴表示,事件反映记者做任何侦查报道,均有法律风险,可以被追究,警方接获投诉就作出调查,不会考虑新闻活动或涉及的公众利益,容易被利用为政治打压。他又说,好多传媒机构难以负担法律诉讼,质疑当局为何要这样「郁记者」,又说记协正初步谘询法律意见跟进事件。

另外,网媒《娱宾》表示,一名女记者被警方上门拘捕,又引述委托的律师指,警方收到律政司指示,决定控告涉事女记者涉嫌「阻差办公」。警方说,今日在荃湾区拘捕一名26岁女子,该名女子已被暂控一项「抗拒警务人员」罪,下星期一在九龙城裁判法院提堂。警方说,今年5月11日曾拘捕该名女子,怀疑她于5月10日在旺角洗衣街一个公厕内拍照,人员曾警告该女子停止,但她拒绝合作,经深入调查及徵询法律意见后,今日在荃湾区拘捕该名女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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