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汉冤狱27年 破纪录获赔496万
2020-10-31 00:00
一九九三年十月二十四日,南昌市进贤县凰岭乡张家村男童张振荣和张振伟被人杀害,邻人张玉环被警方定为嫌凶。一九九五年,南昌中院一审判决认定张玉环用手卡、绳勒、棍打的方式将邻居家两男孩杀害并弃尸水库,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因不服判决,张玉环多次提出上诉,入狱后坚持喊冤。直至今年八月四日,江西高院对此案再审宣判,最终宣告张玉环无罪。次月,无罪获释的张玉环向江西高院提交超过两千两百万元的国家赔偿申请。
澎湃新闻报道称,张玉环昨日收到的国家赔偿决定书显示,四百九十六万元赔偿金包括无罪羁押九千七百七十八天人身自由赔偿金三百三十九万多元和精神损害抚慰金一百五十七万元。
张民强表示,对于该赔偿决定,虽然不甚满意,但张玉环仍选择接受。待领取到国家赔偿后,张玉环计画先给两个儿子买房,以弥补人父之责,剩馀部分留作养老之用。此外,等张玉环再适应和休整一段时间,张民强希望当地政府能在南昌或进贤县城为张玉环找一份简单或公益性质的工作,让他早日独立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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