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同佳不再「沉默」 称月内赴台自首
2020-10-03 00:00
引发特区政府提出修订《逃犯条例》、反修例风波至今未平的台湾杀人案疑犯陈同佳,自在港洗黑钱罪成坐牢,在去年十月二十三日出狱作出赴台自首公开承诺后一直藏身警察「安全屋」,未再露面。在潘晓颖母亲近日多番公开要求陈同佳履行承诺尽快赴台自首后,陈昨日终透过圣公会教省秘书长管浩鸣发放简短录音,表示他的想法不曾改变,会请律师安排返台湾自首的事宜,「潘妈妈、潘爸爸你们好,我是陈同佳。我再次为晓颖的事情向你们道歉。我返台湾的想法一直都没有改变过,我会请我的律师安排返台湾自首的事情,请你们放心。」
管浩鸣回覆传媒查询时引述,陈同佳再次向潘晓颖双亲表示最大的歉意,亦感谢潘母愿意替他求情,给他改过自身的机会。管表示,陈同佳已通知台湾代表律师联络当地相关部门处理返台自首的安排,期望本月内成行,台湾代表律师将会在当地假期后,即下星期一进行安排,若有最新消息将通知大家。
潘母透过代表向传媒回应陈同佳的录音说话,指陈出狱后一直未有再现身,直至自己连日接受传媒采访后,陈才发出一段只有廿三秒的录音,她质疑录音者是否陈本人及何时录音,甚至是否自愿录音,否则不用拖到现在,加上她对女儿死去一直无法释怀,期望陈直接在传媒面前向全港市民作出承诺。
潘母又指责陈同佳一直拖延前往台湾自首,他只要登机赴台,到达后当地警方便会依法查办,不用再找律师作安排,别给自己任何藉口。她期望陈尽快订出确实到台湾的日期,第一时间通知潘家,她一定守诺言,替陈妥善安排单程机票。
陈父接受《苹果日报》查询时确认,录音者是儿子同佳,儿子一直感到内疚,自愿赴台自首,他与妻子希望陪同儿子一起赴台,视乎实际情况而定。陈父又盼潘母给予儿子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
保安局回应指,若涉案人愿意赴台自首及接受审讯,获台方同意,特区政府会提供可行协助。局方重申,现时香港没有法律与台方进行逃犯移交及刑事司法协助,并指陈同佳在港已就「清洗黑钱」罪服刑完毕,现时是自由人,特区政府无权将他续押或对他施加强制措施。
立法会议员涂谨申表示,如果陈同佳曾向本港警方录取详细口供,内容涉及杀人案犯案过程,将会是台湾当局调查时十分关键的证据,有助台方未来进行调查。鉴于陈同佳在台涉嫌触犯可判死刑的杀人罪,涂谨申认为特区政府或会研究,若将涉案证据转予台方,会否让陈同佳有机会被判死刑。
他指出,以往特区政府会跟有司法互助地区先达成协议,让涉案者自首后不会被判死刑,才会将涉案证据转予对方。
二○一八年二月,陈同佳涉嫌在台北一家旅馆内,杀害怀有身孕的女友潘晓颖后潜逃返港,在香港非法处理女方的银行卡及财物。同年三月,本港警方以涉嫌「洗黑钱」罪名拘捕陈同佳,一直还柙,至去年四月高等法院裁定陈罪成,判囚二十九个月,扣除还柙期及假期提早于去年十月刑满出狱,并入住警方提供的「安全屋」至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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