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岁生及两男认暴动候惩

2020-09-05 00:00

(星岛日报报道)去年七月中沙田新城市广场爆发示威者袭警事件,案发时年仅十六岁学生及两名男子,分别在商场三楼中庭和扶手电梯附近与其他示威者围殴两名警员,导致其中一人左眼血肿和出现叠影,至今仍无法担任前线工作。三人昨在区域法院承认参与暴动等五罪。法官胡雅文鉴于案中涉及年仅十七岁学生,乃将案延至本月十八日为学生拿取教导所报告,届时与其馀两男一并判刑,其间三人须还押监房。

三名被告分别是曾有一项贩毒案底的二十四岁梁柏添、五十一岁保安员龚志远及现年十七岁学生李文谦。辩方求情指,两名警员受袭均历时一分钟,并非大规模式的暴动,案情并非控罪中最严重。事件中亦没有市民受伤,亦没有导致财物损毁,对公众影响有限。至于两宗暴动发生地点只有数步之遥。辩方冀法庭考虑整体量刑原则。案发时仅十六岁的学生李文谦透过律师求情承认,他一直希望对社会上的不公义发声,当下失去理智犯案,他犯案后已立即知悉自己铸成大错,离开示威现场。

案发去年七月十四日傍晚,沙田新城市广场有大批示威者袭击军装警员,部分人从高处掷物。警方晚上调派人手增援。直至晚上十时,事主张历恒及郭兆恒身穿警方黑背心,戴头盔及手持圆盾,目睹有军装同袍在商场中庭遇袭,打算上前营救,却遭其馀二十名示威者包围,并遭拳打脚踢和被雨伞和硬物袭击,历时一分钟。有人将不明液体洒在地上,导致军警跌倒,有人亦将雨伞及硬物从高处掷向警员。

根据公开片段,梁和李分别以雨伞袭击张历恒,其中李捅了对方至少二十下。直至有同袍上前增援,示威者始四散,而龚在人群散开后,向警方投掷一把雨伞,但没有击中任何人。张站起来当刻感到晕眩,视力模糊,双眼通红。期后他确诊左眼眶、左上颌、鼻均出现骨折,左眼血肿和出现重影,须接受手术和服用抗生素和类固醇,获批二百四十一天病假,直至本年三月才恢复文职工作,惟六月左眼眶发炎再获病假,当局将会评估他的工作能力。

另事主郭兆恒与其小队成员走散后,尝试循商场三楼扶手电梯前往四楼增援,却遭示威者从后推了下来,跌倒在三楼地上。约十名示威者随即蜂拥包围他并施袭,直至一分钟后有记者上前阻止人群才散去。根据公开片段,梁和龚分别用脚踢他和用雨伞刺他至少五次。他头皮和脸部、右手肘和右脚等分别出现裂伤和擦伤,接受治疗后已恢复正常警务工作。

案件编号:区院刑事 八一三——二○一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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