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了解而分手」终止试用 聂德权:公仆有申诉机会

2020-08-30 00:00

(星岛日报报道)公务员事务局早前发出内部管理规定,列明在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倘涉参与非法公众活动被捕并遭起诉,会被终止试用期「炒鱿」。公务员事务局局长聂德权昨表示,试用期让政府和公务员互相了解,当政府认为被起诉的公务员不适合获长期聘用,终止试用期是「因了解而分手」,强调部门首长处理有关个案时,涉事公务员会有申诉机会。另外,公务员工会联合会主席唐丽娥透露,局方暂定九月下旬与公务员团体会面,讨论公务员宣誓问题。

聂德权昨出席电台节目时表示,公务员的试用期为三年,是政府和公务员双方了解的阶段,让政府了解清楚员工是否合适人选,员工亦可了解职位是否适合自己,期间「可能因误会而结合,因了解而分手」。他强调,政府对公务员的品行、操守及表现有严格要求,希望长期聘用合适的公务员,在队伍中发挥,因此当局认为,若试用期间的公务员涉嫌参与非法公众活动被捕及被起诉,就不适合获长期聘用,需终止试用期和停止聘用。

聂德权指出,法庭裁决被告是否要负刑事责任的门槛较高,但被捕和被起诉亦需要一定门槛,强调《公务员事务规例》一直有针对试用人员的聘用和终止试用期的政策。

被问到或有公务员路过案发现场而被捕,措施会否冤枉好人,聂德权强调安排并非机械式,当事人有申诉机会:「我们不会机械式去做,不会因被捕、起诉便自动终止(试用期)。每位部门首长处理这些个案时,都会考虑清楚个案的情况、事实,亦要让当事人有申诉机会。如果真是经过某地方而被捕,这些情况我们以往都有注意,亦处理过,不会因此而冤枉你。」他补充,部门首长作出决定前,会徵询公务员敍用委员会的意见,有程序确保做法公平公正。

聂德权接受电视节目访问时则提到,普及社区检测计画牵涉很多政策局和部门,以及人力和资源的调动,「所以几个局当中,总要有一个负责协调,所以我便负责这工作」,而非其他局长或更高级的政务司司长张建宗。

对于这是否显示特首林郑月娥特别信任他,聂德权称:「我们是一个团队,互相配合做好这件事。」他由政制及内地事务局调任公务员事务局,今次是否向中央证明能力的机会?他认为最重要是在岗位上做好工作,尽快结束疫情,让香港重新出发。

另外,公务员工会联合会主席唐丽娥透露,公务员事务局原订上周三与该会在内的四个小型公务员团体会面,讨论公务员宣誓问题,但因局方全力推行普及社区检测计画而延期,局方暂订于九月下旬与公务员团体聚首讨论有关问题。她要求当局明确列出拥护和效忠的准则、获准和被禁的言行、违反誓言的罚则等,再谘询职方后才落实有关措施。高级公务员协会主席李方冲则表示支持落实公务员宣誓,以及解雇被起诉而正在试用期的公务员,认为后者属一贯政策,只是以前并未列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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