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成一派】鼓励商界推行重聘政策

2020-07-08 00:00

今次失业浪潮之下,有不少五、六十岁的年长人士失业,碍于香港雇主倾向聘请较年轻的求职者,他们非常担心会被逼提早退休。今次失业潮犹如敲响了警钟,揭示香港在鼓励和支援年长人士延迟退休,再就业的措施非常不足。面对人口高龄化和劳动人口下跌,政府必须急起直追。邻近日本和新加坡、五十岁以上人口就业率在已发展国家之中名列前茅,六十五至六十九岁人口就业率更是全球三甲。他们与香港的社会观念和职场文化有相似之处,成功经验值得我们借镜。

日本早在七十年代步入老龄化社会,及后九十年代初经济泡沫爆发,长者的年金收入大跌,驱使不少长者继续工作维持生计。日本在〇六年修订《高年龄雇用者安定法》,要求企业让员工继续工作至六十五岁,或者重新聘用至六十五岁,但薪酬、福利和条款可以重新商定,因此企业往往会重聘年长员工做管工、经理、顾问等,并且提供兼职、弹性上班安排,善用他们的经验同时保留年轻职员的晋升机会。政府也会向新聘年长人士、让年长人士留任的雇主提供补助金;而为了鼓励年长人士创业,六十岁或以上人士成立新企业并聘用年长雇员,最多可获得二百万日圆资助。

有了日本的珠玉在前,新加坡决定师法日本,在一二年订立《退休与重新雇用法》,虽然维持法定退休年龄在六十二岁,但要求雇主重新聘请员工至六十七岁,如果无法提供合职位则要作出赔偿;政府亦向重新雇用五十五岁或以上,每月薪酬四千新加坡元或以下的雇主,按雇员年龄和薪金提供补贴,补贴金额按雇员年龄递增。

日本和新加坡除了同样通过立法推行重聘政策,以及向企业提供经济诱因之外,还有第三个共通点:两国虽然都没有全面的反年龄歧视法,但有相关法例禁止职场年龄歧视,在日本,除了获豁免的行业、特殊情况外,雇主有法律责任在招聘时提供平等机会。新加玻则在《退休与重新雇用法令》中订明,雇主不可纯粹因年龄而解雇员工或拒绝重聘。

随着香港经济转型,年长人士想延迟退休或者重投职场,不一定为了糊口,更多是为了「争气」,从工作中得到满足感。由罗拔迪尼路主演的电影《见习无限耆》充分反映此现象是当代的议题。香港政府内部以及公营机构近年积极推行重聘政策,纾缓人才断层问题。过去一年处理骚乱和疫情,就找了相当多退休公务员和纪律部队回巢,他们一重返岗位就很快上手,扮演救火队角色。但重聘政策在私营市场并不普及,政府应该更加积极地消除职场年龄歧视,不要只依赖《雇佣实务指引》去宣传,同时间向企业提供经济诱因,鼓励更多私人企业推行重聘政策,让更多年长人士可以有尊严地自由选择退休或者继续工作,谱写精采人生下半场。

梁美芬(经民联副主席、立法会议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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