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秘书资历豁免 短期难编纳成规

2020-06-01 00:00

(星岛日报报道)港交所在去年8月就《上市规则》提出多项修订,当中涉及上市公司聘用公司秘书的资历要求,曾惹起很大争议。谘询期在去年9月底结束,但至今尚未公布谘询总结。

据了解,由于持份者强烈反对,该项改革建议难以在短期内推行。港交所表示,谘询总结将会在适当时候公布。

上市公司聘用的公司秘书,一向要有以下其中一项本地专业资格,包括香港特许秘书公会会员、律师或大律师、会计师。此外,公司秘书亦需要熟悉香港的证券规例,以及具备相关经验等。

不过,不少来港上市的内地企业,其公司秘书未必持有上述本地专业资格。按照港交所以往的做法,会视乎情况给予豁免。

港交所去年8月在谘询文件提出的方案,则是将这种给予豁免的做法「编纳成规」,在 《上市规则》当中明确列出豁免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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