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和3英国合并O2上诉得直
2020-05-29 00:00
欧盟普通法院昨日表示,该次收购无法证明两家电讯商合并后会影响定价及消费者服务质素,两家公司合并后亦未必削弱市场竞争,故裁定长和上诉得直,撤回欧盟委员会的决定。
长和在上诉中指出,欧盟委员会审理该合并,以至其他欧洲电讯商的合并取向,是以错误的成见为前提,以为每个欧盟成员国需要至少四家流动网络营运商才可维持市场竞争。长和指出,这个取向忽视市场实况,无视欧洲以至全球各地许多合并成功案例中,曾为市场带来重大投资、网络改善、以及因流动网络营运商合并,而为消费者带来利益的效果。
长和指出,欧盟委员会的取向,很不幸地煞停或妨碍了多项本来能为欧洲消费者和电讯行业,带来新投资、创新和裨益的重要电讯业整合方案。而按法院决定,欧盟委员会有需要重新审视对电讯业合并的评核取向。长和又指,将会细阅法院的判决,并在适当时候作出更详尽的评论。
长和重组前的和黄,于2015年向西班牙电讯商Telefónica达成协议,斥102.5亿英镑(当时约1183亿港元)收购对方旗下英国电讯商O2,并与3英国合并,两者占当地市场40%份额,惟遭欧盟委员会以减少市场竞争等理由否决。事实上,近日有传O2正跟当地另一电讯商维珍传媒洽谈合并。
關鍵字
最新回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