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若骅:国家安全不属港自治范围
2020-05-25 00:00
郑若骅表示,是次全国性法律所针对的四个范畴,分别是分裂国家、颠覆国家政权、危害国家安全的恐怖活动,以及外国和境外势力的干预,这些行为,任何国家都会视之为核心国家安全范畴,所以全国人大认为必须在国家层面作出《决定》,以制定全国性法律,从而列入《基本法》附件三,由香港特别行政区公布。
郑若骅又表示,「没有国,哪有家」,维护国家安全是每个国民的责任。这是常人都会同意的基本原则。盲目诋毁与国家安全相关的法律亦绝不理性。我们是时候面对维护国家安全立法需要的问题,由于特区政府无法完成,在国家层面进行工作完全是合情合理。
政务司司长张建宗亦在网志表示,香港特区会一如以往二十三年继续实行「港人治港」、高度自治。《决定》不会改变香港特区享有的行政管理权、立法权、独立司法权和终审权,亦不会影响港人依法享有的各项权利和自由。市民可继续享有言论、新闻、集会、示威、游行等自由,也可如常进行国际交流、学术交流和自由营商。只要依法进行,依规办事,不涉及《决定》针对的四类行为或活动,守法的市民和海外投资者又何需担心。
特首林郑月娥直言,「面对一个近乎被瘫痪的特区立法会,非建制派议员由往日的疯狂『拉布』,演变到今天的暴力『拉扯』,我们有能力在立法会通过任何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吗?」她指政府团队会尽全力向公众宣传和解释这次为国家安全立法的重要性,以抗衡反华势力和反政府人士正动员的无理攻击和肆意诋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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