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地渔民违检疫令囚两月

2020-05-10 00:00

(星岛日报报道)因应新型肺炎疫情,港府决定实施一系列措施,包括于二月初推行《若干到港人士强制检疫规例》,规定所有内地抵港人士须接受十四天强制检疫。上月底一名内地渔民声称代父来港处理退租事务,惟企图于未完成检疫令下重返内地被截获,昨在粉岭裁判法院承认一项未获授权人员许可而离开检疫地点罪,被即时判监两个月。

无律师代表的二十八岁被告柯俊光透露,他任职渔民,与前女友育有一名七岁女儿,父亲原租住流浮山南街三十九号,但单位因近日疫情关系丢空,业主曾多番致电他,他遂代父来港处理租务。柯承认一时疏忽,未有详阅检疫令内容而犯案。署理主任裁判官苏文隆遂以三个月监禁作量刑起点,考虑被告认罪扣减三分之一刑期,判入狱两个月。

案情透露,被告于今年四月二十五日经深圳湾口岸来港,当时报住地址为香港流浮山,当时有衞生署职员解释检疫令详情,他须逗留在该住所十四天,但他在四月二十七日已被发现试图从深圳湾口岸返回深圳,因而被捕,被告警诫下承认留港时并非住在流浮山地址。

早前已有两人经内地抵港而被发现违反检疫令遭拘控,其中三十一岁的香港市民成见恭介已承认控罪,案件同样由苏官处理,他批评被告一开始便没打算配合政策,行为自私,罔顾社会安全,或令医护人员的努力徒劳无功,后果堪虞,终判囚三个月,为首宗违反检疫令遭判监的案件。案件编号:粉岭刑事八八一——二○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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