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电话聆讯符法治公义
2020-02-29 00:00
法官高浩文在判词中指出,案件原订于二月十八日开审,预计审讯为期十七日,但近日除了紧急或急要的法庭案件外都因新冠肺炎疫情而延期,故所有民事案无可幸免地押后改期。现时正因不少国家封关管制限制外游,控方申请使用科技庭,改以视像会议形式传召身处海外的外籍证人,法官更主动提议开庭用公开电话通话处理申请。
法官亦指《高等法院条例》及《高等法院规则》等法例均没有规定与讼双方代表必须亲身出席法庭,亦没有明文禁止电话聆讯,电话通话同样能满足聆讯。法院现时史无前例地长时间停开,法律界应把是次疫情视为契机,好让探讨电话和视像聆讯是否可行,更可善用科技来节省成本及提升效益,而且认为法庭亦可在顾及公众安全下选择非公开聆讯来避免旁听人士聚集。
案件编号:高院民事六七七、六七八、二七八○——二○○六以及高院民事六五八——二○一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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