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智英被捕 涉非法集结刑恐
2020-02-29 00:00
港岛总区刑事总部署理高级警司黄东光表示,港岛总区重案组第三队人员经深入调查,昨早拘捕三名男子(六十三岁至七十二岁),他们涉嫌参与去年八月三十一日,由湾仔区至中环区的未经批准集结活动,违反香港法例第二百四十五章《公安条例》第十七条。当中一名七十二岁男子亦涉嫌与二○一七年六月四日,与港岛东区的刑事恐吓案有关,案件将于五月五日在东区裁判法院提堂。黄强调警方完成调查便进行拘捕行动,没有政治考虑。
涉案三人分别是黎智英(七十二岁)、李卓人(六十三岁)及杨森(七十二岁),他们同被控一项「明知而参与未经批准集结」罪,当中黎更涉嫌用言语恐吓一名报馆记者,同时被控一项「刑事恐吓」罪。据了解,黎智英获准以五千元保释,李卓人及杨森各准以一千元保释,其中黎李两人须交出手机作证物,三人毋须返回警署报到,届时直接到法院应讯。
记者现场所见,昨早七时许,一批重案组探员到黎智英位于何文田嘉道理道的大宅门按钟,要求与黎智英见面,在外的保安员问明来意,相信以手机向屋内的黎通传,但黎未有即时步出,也没有回应。
探员在外守候约十分钟,身穿短袖T恤的黎步出停车场,向数名探员称刚做完运动要洗澡,探员其后跟随他入屋。黎稍后换了一件紫色西装褛、格仔恤衫及运动裤,经了解后致电律师,并带齐文件及其他物品,随探员登上警方一辆七人车往九龙城警署,其两名律师赶至处理保释手续。
近下午一时,黎和律师甫步出警署,即被大批传媒包围询问,有记者要求黎「回应几句吖!」但黎以「无嘢讲」拒绝回应,随后登上私家车扬尘而去,两名律师在太子道东下车,至于私家车继续行程,直奔将军澳《壹传媒》集团大楼。
至下午四时许,黎智英返抵寓所,大闸外有示威者开香槟庆祝他被捕,其间有数名警员到场了解,随后一众示威者改往《壹传媒》集团大楼外,手持庆祝黎智英被捕的纸牌「赠兴」。
近乎同一时间,李卓人及杨森分别在深水埗区及西区寓所被捕,在警员安排下先后被被带返长沙湾警署及西区警署接受调查,工党、职工盟及民主党成员亦到警署外高呼口号声援,当中李卓人获准保释后表示,警方取走其案发时身穿的衣物,并质疑警方没收其手机的动机,又在场大叫「五大诉求」等口号。
去年八月三十一日,有网民未获警方同意下,以宗教名义为由,在港岛区发起反修例集会及游行,黎智英、李卓人及杨森响应号召,高调现身湾仔修顿球场,参与市民自发的唱圣诗及祈祷活动,其间黎智英高呼反修例口号,并接受传媒图文并茂的访问,甚至带头游行至中环遮打花园,李、杨等人为他开路挡车,是次游行最终再次演变成警民大冲突。
另外,二○一七年六月四日,黎智英在维园出席六四烛光集会,途中突用粗口辱骂在场一名报馆记者,并声言「我实搞你」,过程被传媒拍下,涉事记者事后到警署报案求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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