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赛艇港队代表脱非礼罪
2020-01-01 00:00
陈官指他虽无犯案,但相信他有向女童作言语性骚扰。冯步出庭外即以手拭泪。
陈官认为三名证人并无隐瞒或夸大事实的迹象,但事主X指称自己当时屈膝跪地,遭冯由后背摸至下体;目击事件的男生Y称当时见到X一直站在冯左方;听事主投诉的Z则指X事后称,冯由小腹摸下私处位置,令陈官「百思不得其解」为何他们会有三个截然不同的描述,Y及Z更直接削弱事主证供可信性。再者,X记不清楚被摸次数,忘记了冯是用笔或手非礼,反映她对记忆无信心,不肯定被侵犯经过。
陈官续称案发时X庭上未能清楚指出,冯实际问及阴毛等字眼,但冯事后曾WhatsApp她「刚刚的只是说笑,不用太担心」,反映他心知肚明,相信冯曾向其索下体照片,问及阴毛多寡等。惟陈官强调控罪本身需证明被告是否有实际侵犯X,而非言语性骚扰,加上三位证人口供矛盾,控方未能将犯罪行为证明至毫无合理疑点,最终裁定冯无罪释放。案件编号:粉岭刑事四〇三二——二〇一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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