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行警告严打虚拟货币交易活动
2019-12-28 00:00
人民银行营业部昨日发出的风险提示指,部分虚拟货币交易平台通过数字货币抵押,推出零息借贷、双币理财等项目,严重违反人民银行等七部委发布的《关于防范代币发行融资风险的公告》,涉嫌从事非法金融活动,扰乱经济金融秩序。
文件中亦要求,辖内包括金融管理、网络电信管理等有关部门,要对虚拟货币交易、首次货币发行(ICO)以及变相ICO持续保持监管高压,综合运用现场约谈、行政调查、封停网站、刑事立案等手段予以打击。
指示中亦表示,严重警告开展相关活动的在京机构及人员,不得宣传推广有关虚拟货币项目或平台,不得开展虚拟货币业务销售或交易,不得向投资者开展虚拟货币交易或变相交易业务,不得从事或代理从事境内外虚拟货币发行交易活动,辖内各金融机构和非银行支付机构不得为任何虚拟货币交易买卖提供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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