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大职员等四人涉骗220万工程遭起诉

2019-11-28 00:00

(星岛日报报道)廉署昨日落案起诉中大两间书院的三名职员及一名装修公司东主,控告他们涉嫌就总值逾二百二十万元的小型工程定单,公职人员行为失当、串谋诈骗及伪造文书。其中,案发时担任中大伍宜孙书院院务主任的李佩珊,被控公职人员行为失当控罪,指她涉嫌在执行其公职过程中,无合理辩解或理由而故意作出不当行为,批准建议向一家装修公司采购七项货品或服务,涉款共十九万零九百元,但没有披露其妹夫彭兆衡是该公司的东主。

廉署早前接获中大转介的贪污投诉,调查后揭发涉嫌罪行。有关罪行涉嫌于二〇一三年九月至二〇一七年一月期间发生。案发时李佩珊及石晓风分别是中大伍宜孙书院的院务主任及行政主任,梁佑诚则任职中大善衡书院二级计画协调员。彭兆衡是李佩珊的妹夫,他是四家装修及设计公司的独资东主。

交替控罪指,李佩珊涉嫌虚假地表示她在上述采购中没有利益冲突,以及隐瞒及没有披露彭兆衡是其中一家装修及设计公司的东主,并意图诈骗而诱使中大职员批出该等采购的拨款及开支,导致彭兆衡获得利益或中大蒙受不利。该两项串谋控罪指,彭兆衡分别与石晓风及梁佑诚一同串谋诈骗中大,不诚实及虚假地表示,由该五家公司就四十七项货品或服务采购所呈交的报价单,是真竞争报价单、透过竞争过程取得及各自分开独立制备。

彭兆衡被控的馀下五项伪造控罪指,他涉嫌制造另外三家装修公司的五张虚假报价单,意图诱使他人接受为真文书。廉署调查发现,上述采购涉及伍宜孙书院及善衡书院共五十份小型工程定单,总值约二百二十万元。中大回覆表示,不评论个别事件;若有员工涉及诉讼,大学会按既定程序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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