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女称遭警轮奸 律师斥警泄私隐

2019-11-12 00:00

(星岛日报报道)警方早前证实收到一名十八岁女子报案,指其在荃湾警署内被四名警员轮奸。代表事主的韦智达律师行昨日在facebook指,少女X预期警方会公正、保密并尊重她的私隐,但警方刻意泄露有关案件资料,会令人相信是有意公开抹黑X并影响未来的起诉。本报昨日就此向警方查询,但截稿前未有回应。

律师行称,X鼓起勇气循正规的途径报案,亦回答了警方钜细无遗及具侵略性的问题,并接受法医检查及容许法医从胎儿取得DNA样本以辨别至少一名施暴者。该行又称警方在X不知情下,取得搜查令检取她的私人医疗纪录,包括远在案发之前的纪录、其私人医生诊所闭路电视纪录。律师行批评警方侵犯私隐权、滥用警权,要求警方立即停止披露资料及评论她的案件。

警察公共关系科总警司谢振中昨午在记者会上指,无法找到其进入警署的闭路电视片段,又表示事主报称的案发地点跟实际情况有重大出入。他强调警方无向传媒透露事主病历纪录。本报昨晚就律师行的指控向警方查询,但截稿前未有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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