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铁列车不得进食 新法明年四月实行

2019-10-27 00:00

(星岛日报报道)交通运输部近日印发关于《城市轨道交通客运组织与服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将于明年四月一日起实施。《办法》明确,乘客不得有影响城市轨交运营秩序的行为,包括在列车内进食,推销产品或从事营销活动,乞讨,卖艺及歌舞表演等。

《办法》还指出,具备条件的车站应设置无障碍卫生间、婴儿护理台、儿童洗手盆等服务设施,宜开辟母婴室,设置自动提款机、自动售货机等便民服务设备。乘客应遵守票务管理规定,持有效凭证乘车,不得采取尾随或强行冲撞检票机等方式逃票。

《办法》明确了影响城市轨交运营秩序的行为,包括:推销产品或从事营销活动,乞讨,卖艺及歌舞表演,大声喧哗、吵闹,使用电子设备时外放声音;骑行平衡车、电动车(不包括残疾人助力车)、单车,使用滑板、溜冰鞋;以及在列车内进食(婴儿、病人除外)等。

關鍵字

最新回应

相關新聞

You are currently at: std.stheadline.com
Skip This Ads
close ad
close a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