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心」偕前女友大闹中学裁定罪成

2019-07-25 00:00

(星岛日报报道)Youtuber「龙心」去年十月三日偕同当时女友「大丁」,到东涌明爱华德中书院外,自荐为该校学生举行讲座,惟被拒后两人在校前扰攘喧哗,并妨碍学生回校,校方报警,二人事后被捕。两被告否认所有控罪,昨在西九龙法院被裁定罪成。辩方为龙心求情时透露他日后将不再当「网红」,亦不会再拍片,希望法庭考虑到他重犯机会低,处以非监禁式刑罚。

现年四十一岁的「龙心」原名林克霖,他与二十岁前女友郑芷琪同被控一项游荡导致他人担心罪,郑另被控一项普通袭击。裁判官温绍明考虑到本案与其他涉及暴力及游荡罪性质不同,二人犯事不过希望影片的点击率可获得更多关注,决定先为二人索取感化及社会服务令报告,将案件押后至八月十三日始量刑。

辩方求情指,郑与林去年九月相识相恋,拍拖期间对男友言听计从,若不从会被虐打;她又视林为未婚夫,「以为感情世界系听晒对方话」,更因而接二连三地犯事,但二人现已分手,重犯机会低。而郑被确诊患有适应障碍症,仍需定时覆诊,望法庭给予机会,判处感化。

而林则坦承为拍片自己的行为稍为「过火」,但此事后不会再任「网红」,会努力进修以图转行,盼法庭考虑其重犯机会低,处以非监禁式刑罚。

温官接纳四名控方证人的供词,但就认为林未有将事实和盘托出。林自辩时表示自己曾着郑不可动手,但在呈堂片段中可见,他夹杂粗言秽语指示郑扯着学生,裁判官不接纳林的举措为「戏剧效果」,认为其解释牵强,非诚实可靠的证人。

温官续指,二人在校外的逗留行为已构成游荡元素,而根据两名学生的供词,二人的举动的确令他人担心自己人身安全,裁定两被告罪成。而郑扯着男学生时,应预计到对方会挣扎及并因而受伤,她亦无合理理由阻止对方回校,遂裁定其普通袭击罪成。案件编号:西九龙刑事四四二五——二〇一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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