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法庭拒为被逼绝育女性索偿

2019-05-29 00:00

(星岛日报报道)日本宫城县两名六旬与七旬的女性入禀法院,针对四十多年前被政府强制绝育要求赔偿,分别索赔三千三百万日圆(二百三十六万港元)及三千八百五十万日圆(二百七十六万港元),仙台地方法院周二作出裁决,指当年的《优生保护法》违宪,但手术后至今已过了二十年的追溯期限,原告失去请求损害赔偿的权利,驳回原告的请求。

对于原告指国会以往未制定救济的法律应负上责任,法官并不同意国家有责任。日本共有二十人向全国七处地方法院提告,本次为判决首例。

日本参议院今年四月通过一项救济法,向每位受害人支付一笔过三百二十万日圆(二十三万港元)补偿,被指太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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