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库存股份」助降股份奖励计画成本

2019-05-20 00:00

(星岛日报报道)本港证监会曾于1998年向市场谘询设立「库存股份」制度,惟当时市场反应冷淡,亦碍于修例繁复,最终没有成事。当时用作参考地区之一的英国仍未有「库存股份」制度,但自2013年起,英国亦修例引入「库存股份」制度。对于内地近年流行设立员工股份奖励计画的新经济企业来说,「库存股份」有助降低股份奖励计画的成本。

证监会当年的谘询只收到15份回应书,不算热烈。实事上,近年股份回购的目的与当年的已有所不同,尤其对于部分内地的新经济企业,近年倾向设立员工股份奖励计画,回购后作为库存的股份,往往便可用于此类奖励计画。

卓佳集团香港行政总裁温佩麟指,若有「库存股份」,可减低股份奖励计画的成本。据现行法例,股份奖励计画的配股需要一个独立的信托基金来管理。卓佳作为此类基金信托人,设立「库存股份」制度有可能打击该公司的信托业务。

另外,本港的回购制度牵涉多方面条例,包括公司条例、上市规则以及会计准则等。本港的公司条例规定,回购股份后必须将股份注销,目的是防止公司在有利价格水平回购股份作库存,待股价上升后再作出售,导致市场操控,但非本港注册的公司不在此限之内,只是据港交所的上市条例规定,在本港挂牌的股份回购后要注销。

据交易所资料,在本港上市公司数目中,于本港注册之公司占整体9.21%,开曼群岛注册占55.16%,中国注册占11.51%,百慕达注册占22.12%。

据港交所2018年度年报,截至去年底,共有2315家上市公司。目前容许「库存股份」的地区包括美国、英国、中国及开曼群岛(自2011年起)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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