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点评】《国歌法》立法启动 教界忧难「执法」

2019-01-15 00:00

特区政府日前把《国歌条例草案》刊宪,并在下周三提交立法会首读,今次《国歌法》本地立法的焦点之一,是明确要求把推广国歌纳入中小学教育之内,有关规定同样适用于国际学校;本地及国际学校如何适应新法例要求,在社会引起广泛讨论,有校长友好同程尚达倾开,认为两者要教国歌并不困难,关键是如何执行。

《草案》订明,教育局局长须就国歌纳入中小学教育发出指示,使学生学习歌唱国歌,教育学生国歌的历史、精神及奏唱礼仪,而国际学校与特殊学校亦受规范。友好指,部分国际学校取录特定国家侨民子弟为主,在开学礼等重要场合多会奏唱所属国家国歌,而非中国国歌,「这类国际学校着重的国民教育,让学生即使身在海外,亦能认同母国,所以升的国旗、唱的国歌均非中国。」

虽然如此,内地不少国际学校在校内典礼上,同时奏唱中国及所属国家国歌,亦是相当普遍,「就如外交场合般,同时奏两国国歌并不突兀,若师生不谙普通话,播放预制声带便可以」。至于另一类则是提供国际课程,但不强调特定国家认同的国际学校,友好坦言,这些学校在奏唱国歌,甚至讲授其历史背景已有先例,相信当局提供指引影响不大,「本地学校提供资料给学生认识,中史科及音乐科课程均有教国歌;国际学校就算教,试问能教得多深?」

《草案》未照搬内地《国歌法》直接规定中小学「应将国歌作为爱国主义教育的重要内容」,无疑是兼顾教育界疑虑的折衷做法,但友好坦言,无论是本地抑或国际学校,应如何处理个别学生侮辱国歌的行为,须进一步诠释,「若在校园内发生,应由校方视作学生违规行为处理,但问题是若在公开场合发生,以校本处理恐有难度。」友好不排除有学生把国歌「恶搞」或「二次创作」,甚至表达政治主张而篡改国歌歌词与曲谱,随时以身试法,「学校似乎不应只教奏唱礼仪,更应讲明法例如何规定。」

国歌与国旗同是国家象徵,必须庄严尊重,学校有责任教导学生认识与尊重国歌,日后当局为国歌纳入中小学教育的指示,相信明订基本规范,值得教育界拭目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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