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署倡增安老残疾院舍最低人均面积 有8年过渡
2019-03-05 13:47
安老院与残疾人士院舍法定住客最低人均面积为6.5平方米,社署昨日建议将高度照顾院舍最低人均面积上调至9.5平方米,中度及低度照顾院舍则增至8平方米,现有院舍会有8年过渡期改善设施。
社会福利署署长叶文娟指,设过渡期是为免有院友因新例下院舍不符合最低要求而需要离开,希望业界透过自然流失,为院友提供一个最好的照顾。
有小组成员批评政府只为商界著想。工党议员张超雄批评,新增的人均面积仍然太低、不人道,是以商业考虑行先,形容残疾院舍住的年期很长,可能24小时很长时间都要困在院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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