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丰争产案 陈慧慧上诉遭拒须赔13万元

2019-01-14 12:42

已故南丰集团创办人、「棉纱大王」陈廷骅的前妻杨福娥2010年入禀高等法院,成功从幼女陈慧慧手上获得87亿元的物业资产的估值差额。陈慧慧不服裁决,欲修订案情,指控杨无资格兴讼,遂提出3个案件管理方案,但最终均不获法庭接纳。去年陈就法庭拒绝接纳其建议,提出首次上诉申请遭驳回。同年10月底陈一方修订申请内容,第二次提出上诉。法官今颁布判词,以法官无权干预案件的时间安排和管理为由,拒绝新的申请,并要求陈一方向原告人杨福娥赔偿约13万元。

陈慧慧一方较早前提出,却被法庭拒绝接纳的3个方案包括先处理本案其他非正审申请、有条件地批准陈慧慧的申请、将案交还上诉庭处理。

法庭记者:萧文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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