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沙皇」鲁炜受贿逾3600万港元 认罪择日宣判

2018-10-19 13:44

鲁炜受贿逾3600万港元,认罪择日宣判。网上图片
鲁炜受贿逾3600万港元,认罪择日宣判。网上图片

有「网络沙皇」之称的中共中央宣传部前副部长、中央网信办前主任鲁炜,今年六月被以受贿罪起诉,案件今于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开庭,检方指控鲁炜收受合共折合3200万多元人民币(约3675万港元)的财物,他当庭表示认罪、悔罪。法庭宣布择日宣判。​​​​

宁波市人民检察院在指控中表示,鲁炜于2002年7月至2017年下半年,利用担任新华社党组成员、秘书长、副社长,中共北京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北京市副市长,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主任,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副主任,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中共中央宣传部副部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网络管理、职务晋升等事项上谋取利益,直接或通过他人收受相关单位和个人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3200万馀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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