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民连成员涉维园打架表证成立下周四裁决 辩方指证人不可信

2018-09-13 16:28

证人邱小美(左);证人陈皓垣(右)
证人邱小美(左);证人陈皓垣(右)

社民连成员陈文威被控在公众地方打架,下午继续聆讯。控方传召第二名证人,社民连行委和职员陈皓垣作供。陈表示看到一名灰色衫男子用力扯甩被告的头发,并把被告的头拉到后仰,再蓄力用拳头打向被告左面颊。辩方结案陈词时指,控方第一证人不可信,提及陈文威勒住事主颈部时的动作出现多个版本,而且被告只是拉住。裁判官裁定表面证供仅仅成立,把案件押后至9月20日,东区裁判法院判决。

陈表示,他当时正在社民连维园摊位看档,一个穿军绿色恤衫的男子拍打筹款箱,他与被告一同驱赶这名男子,然后穿灰色衫的男子声称过来劝交,从后扯甩被告头发,被告头部向后仰,并握拳发力打向被告左面颊。灰色衫男想离开现场,被告用手捉住灰色衫男衣领,阻止他离开,但并无用手臂箍住事主颈部。

辩方陈词时指,邱小美的口供不可信,仅仅捉住事主衣领只是为了自卫,避免再受伤害,并不构成袭击的动作,而邱小美的口供矛盾处处,并无一致的说法。裁判官裁定表证成立,把案押后至本月20日裁决,被告继续以500元现金担保。

法庭记者:叶润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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