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色胆包天】家族泰国旅行性侵15岁外甥女 已婚堂舅父囚2年9月
2018-08-02 10:56
15岁少女于前年农历新年假期与数十名家人一同往泰国旅游,回港前一晚遭已婚堂舅父侵犯,陪审团早前裁定堂舅父强奸罪罪名不成立,惟非法性交的交替控罪罪成。法官今于高院判刑指,当时酒店房内有很多人,惟被告仍色胆包天地对事主作岀这样的行为,完全违反其他家族成员对他的信任,法官认为本案严重程度与强奸分别不大,终判囚2年9个月。
对于辩方指称感化官撰写的背景报告有偏颇,法官邱智立指感化官持平道岀被告就学时的恶劣操行,包括于2年内被记下3个小过及64个缺点,亦有提及他的良好表现,故不认为报告偏颇不公,反而提供更多资料予法庭参考。
法官也曾向辩方指岀,事主与被告的家庭平日有往来,且尚算密切,因此被告应知道事主当时仅为16岁以下。至于辩方早前指事主与被告的年龄差距并不远,法官认为此案不是涉及青年男女交往的关系。被告为已婚成人,事主则是一名15岁学生,人生经验上有很大分别。
法官另指,被告是事主的长辈,而基于此原因,事主及其他人予以被告信任,容许他留在房内睡觉,但被告却完全违反众人的信任。被告当时又为有妇之夫,妻子亦怀孕及即将分娩,加上被告作为事主的堂舅父,就算他真诚相信事主愿意性交,这想法显然并不合理。
法官直言,被告的行为破坏家族的融洽关系,也让家族蒙羞,被告应因自己的行为而感羞愧。再者,事件令事主的心理留下永久烙印,并摧毁其整个快乐童年,使事主须接受心理辅导。
法官考虑以3年3个月为量刑起点,由于被告过往没有刑事纪录,并已承认猥亵侵犯罪,获刑期扣减,终被判监2年9个月。
法庭记者:陈咏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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