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士司机否认滥收车资拒发收据 准保释10月再审

2018-07-31 17:24

52岁的士司机于今年6月15日因滥收车资及拒发收据等行为以4项控罪,案件今于九龙城裁判法院提堂,被告于庭上承认未有展示咪表及使用非状态良好的汽车2项控罪,但否认滥收车资及拒发收据的2项控罪,案件押至10月12日再审,被告获准以1000元保释。

据了解,被告6月15日在尖沙嘴上客后并无展示计程表指示器,而司机座位上的自动卷轴式的安全带已失去效能,限制了安全带的长度。同日,被告将乘客驶至目的地后,在无合理辩解的情况下,拒绝向客人发出收据,更向客人收取高于咪表所示的费用。

的士司机滥收车资之事频生,政府近日就的士司机服务质素下降一事向立法会提交文件,建议就滥收车资、兜路及「钓泥鯭」等事项引入扣分制,冀能收阻吓作用。

法庭记者:吕绮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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