占旺女村长涉掟砖 官拒撤宵禁押9月再讯

2018-07-24 15:58

被告毕慧芬被控两项暴动罪。刘晓曦摄
被告毕慧芬被控两项暴动罪。刘晓曦摄

自称「旺角占领区女村长」的毕慧芬因涉嫌于前年大年初二旺角冲突中掘砖掟砖,被控两项暴动罪,案件今日于区域法院提堂。法官胡雅文拒绝毕提出撤销宵禁要求,并把案件押后至9月11日再讯,以待毕有足够时间申请法律援助,期间毕以原有条件保释候讯。
 
22岁被告毕慧芬被控两项暴动罪,首项控罪指毕被控于2016年2月9日凌晨3时,在近西洋菜街及豉油街交界与其他人士参与暴动;第二项控罪则指毕于同日清晨5时,在近弥敦道与豉油街交界与其他人士参与暴动,违反香港法例第245章公安条例。

毕表示愿意维持现时每星期到警署报道3次的条件,以换取延迟由晚上11时开始的宵禁令。因毕从事饮食业,常有夜间工作的需要,宵禁令「限制其自由」,令她未能工作以帮补生计,尤其是其胞兄刚结婚及侄仔刚出生,加上「父母亦有问题」,故极需要工作以舒家庭财困。 法官则指出毕现时并无工作,若然能够提供任何形式的证明,以示其需要于宵禁令实施时段工作,可随时向法庭申请更改保释条件。法官强调,不会因为毕有机会获得工作而撤销宵禁令,在考虑过双方陈词后,并不打算修改保释条件。

毕于庭外亦指自己作为旺角西洋菜南街表演者,基本法保障市民表演权利,毕亦表示如8月4日杀街事件发生后将入禀提出司法覆核,毕指「如果林郑月娥真系要杀街,我第一个会企出黎」。

法庭记者:吕绮雯、刘晓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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