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受贿逾2100万 湖北省前政协副主席认罪

2018-06-21 17:25

刘善桥(中)。网图
刘善桥(中)。网图

湖北省政协原副主席刘善桥受贿案,今日 (21日) 在河南省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
河南省南阳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刘善桥于2003年上半年至2017年4月,利用担任湖北省黄冈市人民政府市长、中共黄冈市委书记、湖北省政协副主席等职务上的便利或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经营、工程承揽、职务提拔或调整等事项上提供帮助。2009年至2017年,刘善桥直接或通过他人收受相关单位或个人给予的财物,共1790多万元人民币 (约2100多万港元)。
庭上显示了相关证据,刘善桥进行最后陈述后当庭认罪及悔罪。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记者和各界群众60馀人旁听了庭审。法庭后宣布休庭,择期宣判。

關鍵字

最新回应

關鍵字

相關新聞

You are currently at: std.stheadline.com
Skip This Ads
close ad
close a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