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李门覆核】批机管局只改安检条文未有致歉 空总:拎全港航机乘客安危嚟陪葬

2018-06-20 18:48

吴认为答辩一方当时未有遵守旧有规则,才发生当晚事件。郭显熙摄
吴认为答辩一方当时未有遵守旧有规则,才发生当晚事件。郭显熙摄

前特首梁振英幼女梁颂昕前年3月在机场离境时,将手提行李遗留在禁区外,机场管理局及机场保安有限公司批准国泰职员将行李送入禁区,并在梁颂昕不在场下进行安检。一名空姐质疑做法不符合安检必须乘客在场的规定,提请司法覆核及要求法庭裁定局方的决定为违法,案件今在高院聆讯,并将押后裁决。

申请人罗美美,答辩人为机场管理局和机场保安公司。申请人一方指岀《香港航空保安计划》(ASP)的第6.2.10段列明,所有手提行李必须与乘客同行同检,包括第一次安检(X光检查)以及第二次安检(人手搜查),惟机管局于本年4月将条文更改为所有第二次安检 (人手搜查)才须与乘客同行同检。申请人一方续指,相关修改是针对此案,而尽管如此,此案并非纯粹学术讨论。

对于答辩一方向法庭申请不能披露部分他们所修订的字眼,空总理事吴敏儿于庭外表示对此感到意外,认为「没有最荒谬,只有更荒谬」,而当事件进入司法覆核的程序时,局方却把相关规则更改,不顾乘客的安危。吴认为答辩一方当时未有遵守旧有规则,才发生当晚事件。既然事件已发生,他们或可站岀来交代及致歉,但答辩一方却「不断将个伤口挖大,今日仲要拎全香港坐飞机乘客嘅安危嚟陪葬」,吴直言不能接受。

她续指,「睇见香港各种基建、陆路运输铁路,相继失守,系咪连天空都会失守呢?」然而,条文于本年4月修改后,空总却未获通知,今日才得悉改动。之前若修改休息时间,空总都会收到电邮,吴认为乘客应该要知道须否自携行李进行安检,执行的同事、机场同事及乘客亦须知悉修改。而待有裁决后,她则会与空总理事会再作商量,并希望法庭能清楚说岀同行同检的急切性及需要。

法庭记者:陈咏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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