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指单位分租做生意不获自置居所津贴 马头围道两业主覆核成功

2018-06-01 17:58

两名受马头围道重建影响的业主,不满地政总署指两人的单位曾被租客划开「劏房」分租,作足部按摩生意及其他非住宅用途,因而拒发共逾360万元的自置居所津贴的特惠补偿,遂提出司法覆核。高等法院今午颁下判词,法官拒绝接纳申请人指,有合理期望当局不会以住宅的实际用途决定是否批发津贴,但认同申请人所指,地政总署于处理申请上诉时未有照足程序办理,下令申请人的上诉发还另一上诉委员会审议。
两名申请人悦山有限公司及浩同国际有限公司,分别是马头围道43G号2楼,及45B号2楼的业主。答辩人为地政总署署长,和自置居所津贴上诉委员会。申请人认为只要符合津贴的申请资格,署方便要发放津贴,因此申请人对此有合理期望,署方亦从无公布会以住宅的实际用途决定是否批发津贴。

法庭记者:黄梓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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