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六旬翁擅自爬树采摘堕地亡 家属向景区索偿60多万元

2018-05-30 15:35

广州一名姓吴六旬老翁在花都区一个景区游乐期间,擅自爬上树采摘杨梅,致树枝断裂,老翁堕地身亡。死者家属认为景区未有采取安全措施,向景区索偿60多万元人民币(约74万港元)。法院日前裁定,死者应当预料到危险性,但酌情处理下,景区须承担5%责任,景区所属的村委会须向亲属赔偿4.5元人民币(约5.6万港元)。
事发在去年5月19日,近60岁姓吴老翁在花都区一个山村景区内,擅自爬上杨梅树上采摘杨梅,由于树枝枯烂断裂,吴翁在树上堕下,送院抢救证实死亡。案件至近日在花都区法院一审判决。
死者亲属认为,该山村景区为国家3A级旅游景区,在核心区域的河堤两旁种植了超过50棵杨梅树。由于杨梅树较矮,极易攀爬,每到杨梅成熟之际,都有大量观景游客攀爬杨梅树,采摘树上的杨梅,甚至争着抢。但景区从未采取安全疏导或管理等防范措施,遂向景区索偿60多万人民币。
法院审理查明,景区所属的村委会未有向村民或游客提供免费采摘杨梅活动。吴翁作为成年人,未经被告同意下,私自爬树采摘杨梅,应预料到危险性,故他本身对自身损害须承担责任。
不过,被告在案中作为杨梅树的所有人及景区的管理者,应意识到爬树行为存有危险,但没有对这一行为的危险性作出警告,存在一定过错,于是酌情判定被告承担5%责任,村委会须向吴翁亲属赔偿4.5万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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