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内拍照】手机藏三张庭内照称耶稣准拍 唐琳玲:绝对无精神病
2018-05-30 10:54
占旺藐视法庭案件早前于高院开审,一名持香港身分证、操普通话的女子唐琳玲被指审讯期间在庭内拍摄,惟控方昨表示唐未有于72小时内缴交5万元保释金,而警方到往其报称住址却未能找到她,遂法庭于昨晨向唐发岀通缉令,她下午被捕,即日带到高院提讯及交由警方通宵看管。唐今早再被押解到庭应讯,在庭上表示昨日曾与Jesus (耶稣)交谈,认为她非常无辜。
陈官于庭上一度查问唐有否任何精神疾病,唐则笑称:「没有,绝对没有。」陈官最终决定期间将唐扣押在高院大楼内。
再被问到有没有任何说话要讲时,唐又再重申「It is a public hearing. It is a public case. (这是公开聆讯,这是公开案件)」,而法庭有电视且庭内人士亦容许打电话,加上今次案件为公众关注及较敏感,她认为法官有这特殊安排,是希望更多民众参与这次聆讯,觉得法官的命令大于标示。
唐指,「我也跟Jesus(耶稣) 交谈」,而「他认为我没有拍照」,她又觉得当日拍摄「都是法官允许的」。陈官随后决定以审讯处理案件,并希望让唐索取法律意见及给予她法律援助署的协助。唐即问法律援助署是否外籍人士或香港人,她指因上次事件,已对相关人士失去信心,认为他们不够专业,「如果说,能够有专业的就可以考虑」,如果没有的话,她则会自行安排法律代表,陈官遂称「that's even better (这是更好的)」。
代表律政司的大律师陈政龙于庭上提到警方已就事件进行调查,并录取3份证人口供及与唐录取警诫供词,期间唐则保持缄默,但就有提供手机密码。警方经检视后,手机发现内有3张在庭内拍摄的照片,当中包括在场律师及部分被告。
法庭记者:陈咏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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