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告30岁亲儿不肯离家自立 美国父母获裁定得直
2018-05-23 16:49
把儿子告上法庭的夫妇是居于纽约上州雪城的罗通多 (Mark Rotondo) 和妻子克里斯蒂娜。罗通多夫妇指30岁的儿子迈克尔 (Michael) 失业多时,从来没有付租金,亦不肯帮忙做家务,又拒绝父母给予金钱离家自立。
2人今年2月初写了一封信给儿子,第一句就是:「我们商讨后,认为你应立即搬出这个家,你有十四天时间迁出,而且不得搬回来。」但迈克尔完全无视这封信。
两老觉得要强硬一点,在律师协助下,在2月中写了驱逐通知书,说道:「你已被驱逐,如果在3月15日之前还不离开,将立即采取执法程序。」他们还跟儿子说:「即使像你这样工作履历不滞的人都可以找到工作。去找份工吧,你必须工作!」
2人建议儿子出售一些物品套现,又给他1100美元 (8622港元),资助他找新住所。但迈克尔拿了钱却不肯走,指钱不够搬家。
前后发出5封要求儿子迁出的通知书后,儿子依然不肯走。到了上月7日,两老终于忍无可忍,正式入禀法院状告自己的儿子。但根据当地法例,必须透过当地最高法院才可以正式驱逐儿子离家。这场逐子官司宣告正式开打。
在周二的聆讯上,法官格林伍德 (Donald Greenwood) 试图説服迈克尔搬离父母住所,但迈克尔辩称自有权在家再住半年。法官认爲罗通多的要求「太离谱」,并下令罗通多的律师草拟一项迁出令,但容许迈克尔在官方迁出令发出前,可以继续在家中居住。
迈克尔在8年前失业后搬回父母的家,声称目前在做网上生意。他坚持在法理上,应该给他半年时间准备搬迁,他打算提出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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