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锦梁任职律师行胞弟 涉欺诈按揭贷款洗黑钱遭廉署起诉
2018-05-10 19:32
两名于星期二(8日)被起诉的被告为41岁苏锦威,是梁家乐律师行前法律文员,及49岁苏润馀,同是梁家乐律师行前法律行政人员。该律师行现已结业。
苏锦威被控3项罪名,即两项欺诈,违反《盗窃罪条例》第16A条,及一项使用虚假文书的副本,违反《刑事罪行条例》第74条。
苏锦威及苏润馀同被控一项罪名,即处理已知道或相信为代表从可公诉罪行的得益的财产,违反《有组织及严重罪行条例》第25(1)条。
苏锦威及苏润馀于案发时分别是梁家乐律师行的法律文员及法律行政人员。苏润馀亦是离岸公司Chilly Associates Limited (CAL)的董事。
苏锦威获准以现金8万元保释,而苏润馀则获准以现金5万元保释。他们受命不得直接或间接接触控方证人。据悉,被告苏锦威为商务及经理发展局前局长苏锦梁胞弟。
法庭记者:徐晓伊
建立时间:1654
更新时间:19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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