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经理涉串谋诈骗取得渠务工程 押下月中答辩
2018-05-04 15:18
被告陈维坚,41岁,是兴业管道工程有限公司(兴业)总经理,于星期三(5月2日)被控一项串谋诈骗罪名,违反普通法。廉署早前接获贪污投诉,调查其后揭发上述涉嫌罪行。
被告于案发时是兴业的总经理,该公司从事渠务工程。控罪指被告涉嫌于2016年2月某日至2月22日期间,与兴业当时两名雇员一同串谋诈骗威胜大厦的法团及其物业管理公司,即不诚实地,伪称该两名兴业雇员曾分别代表一间工程公司及一间渠务公司到威胜大厦就其渠务工程进行实地视察;以该工程公司的名义提交一套虚假的投标文件,竞投该项渠务工程;以及
致使威胜大厦法团把该项渠务工程合约判授给兴业。
被告获准以现金5千元保释,不准离开香港、每星期须向警方报到两次,以及不得直接或间接接触控方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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