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委会容许符条件公屋申请者将改选市区

2018-05-02 16:34

房委会资助房屋小组委员会,今日通过,容许在2013年9月30日或以前已登记的公屋申请者可更改其公屋选区为「市区」。

房委会发言人表示 ,由于未来两年市区公屋的预测供应量增加,小组委员会委员同意应可让更多申请者把公屋选区改为市区。

房屋署会发信通知符合条件的申请者是项放宽安排,及提醒他们轮候市区单位的实际时间视乎多项因素,包括改选市区的申请者数目,以及市区新落成及回收单位的实际供应量。申请者可随时恢复其原来的公屋选区,或改选其他非市区公屋选区,并可保留其原有的登记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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