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看护图分遗产 捉银行家手签新遗嘱
2018-05-02 11:01
英国一名退休银行家马塞尔‧朱(Marcel Chu,译音)生前原定立下遗嘱,将100万镑(约1,080万港元)遗产赠予家人及朋友,晚年却因病重聘请私家看护,然而这名私家看护却在银行家临死前捉住对方的手在新的遗嘱上签署,改将4成遗嘱留给自己与子女。伦敦高等法院最后裁定这名银行家在2014年所立的第二份遗嘱无效,这名私家看护得不到遗产,而且要支付8.5万镑(92万港元)讼费。
据报,银行家马塞尔‧朱(Marcel Chu)早在2008年立下遗嘱,将100万镑(约1,080万港元)身家分给三名兄弟姊妹、侄儿和侄女、以及一名好朋友,并委托上述三名兄弟姊妹为他执行遗嘱。三名兄弟姊妹各分得26%遗产,侄儿和侄女获分14%,而他的好友则获分7%。然而,马塞尔‧朱晚年患上一种罕见的莫旺综合症(Morvan's syndrome),导致记忆力减退和思想混乱,由于健康状况持续恶化,需要全天候护理,因此聘请了亨德森(Donna Henderson)作为其私家看护。想不到,亨德森对朱先生的100万镑(约1080万港元)遗产起了贪念,开始控制了朱先生的生活,阻止他与兄弟姊妹接触,更准备了新的遗嘱让他在2014年5月9日(马塞尔‧朱离世前两日)签署。亲属质疑新立的遗嘱并非出予朱先生本意,于是入禀指新遗嘱无效。
法庭委托的笔迹专家在庭上指出,第二份遗嘱上的签名不属于朱先生,亨德森承认当日是捉著朱先生的手签名,但强调自己只是协助他,坚持那份遗嘱是银行家自己的意愿。笔迹专家却不认同,认为签名与亨德森自己拿笔冒签并无分别。法官普莱斯(Nigel Price)也认为,当时马塞尔‧朱的健康状况,根本没可能有意识自己在签署遗嘱。并称虽然有人可能会将小部份,甚至一大部份遗产留给照顾者,但如此大幅度的改变而令到亨德森得益,任何情况下都是令人意外。
法庭最后裁定第二份遗嘱无效,同时认定朱先生当日已无「心智能力」去立新遗嘱,并判亨德森须支付8.5万镑(约92万港元)讼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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