休班警藏K仔判囚8月 官斥警察应执法不是犯法 2018-04-27 15:36 被告潘俊东。资料图片 Previous Next 40岁隶属刑事侦缉队的男高级休班警员于前年10月,在荃湾街上遭同袍截停时,疑在裤袋内被搜出毒品氯胺酮「K仔」。男警早前否认一项藏毒罪,又指毒品是当日同袍从地上拾起而插赃嫁祸,更一度声称自己「濑咗屎」而拒绝合作。 被告今于西九龙裁判法院被判8个月即时监禁。 王证瑜裁判官指以警员的身分犯下藏毒的罪行令案情更严重,身为警察应执法而不是犯法,故以9个月为量刑起点,考虑到被告已服务警队超过20年,酌情为被告减刑一个月,最终判囚8个月。 辩方律师求情时指40岁已婚被告潘俊东加入警队已达21年。而戒毒所报告指出被告不宜进入戒毒所,被告虽承认自2016年起为了减压而开始吸毒,但从2018年初至现在已没有毒瘾,故建议法庭以罚款或监禁的形式处罚。 法庭记者:刘晓曦 關鍵字 Facebook WhatsApp WeChat 微博 Twitter 电邮 文字 列印 上一篇 【石棺藏尸案】首被告曾提议将死者放入雪柜 下一篇 【抢EO手机】指许智峯行为须受谴责 杨岳桥:罢免不合比例 最新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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