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细佬犯案】童党红磡后巷图偷摺车 5人被擒年仅10至12岁
2018-03-31 22:15
5名年龄介乎10至12岁的男童,包括一对11和10岁的小兄弟,凌晨带同剪钳到红磡偷取一辆以铁链锁于水喉的摺叠式单车,幸有途人听到异声揭发及报案,警员迅速到场将五童一网成擒,已通知他们家长到警署协助。
一名37岁男子凌晨零时12分报案,指行经红磡机利士北路653-655号附近后巷时听到异响,发现5名男童怀疑以铁钳企图剪开铁链偷走单车。
警员赶抵现场,截住5名年10至12岁男童,其中一对姓林兄弟年龄10及11岁,其馀11岁姓苏、11岁姓古及12岁姓邝,均为小学生,是球场认识的朋友,他们当时已有三辆属自己的单车,疑欲偷多两辆齐齐游单车河,遂利用铁钳剪开单车防盗链,意图偷走第一辆单车,未成功即被捕,案件交九龙城警区刑事调查队跟进。
据悉其中一名11岁男生已承认为下手犯案者,探员已联络各童的家长到警署协助。至于列为证物的单车搬返警署,警员在后巷留下字条欲联络单车的车主助查。
执业大律师陆伟雄表示,根据《少年犯条例》,10岁或以上的儿童已经负上刑事责任,10至16岁的儿童犯案,会在儿童法庭受审。一般来说,儿童犯案个案会宽松处理,多数给予机会,不作出检控。儿童在父母的陪同下在警署,接受警司级以上的警务人员的警诫,警方会记录在案,但不留案底。若儿童须出庭应讯,一经定罪,可被判感化或被判入教导所或儿童院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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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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