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及律政司反对讼费令 法庭维持原判 2018-03-29 18:50 Previous Next 警方于2008年处理一宗疑骗徒开空头支票以骗取货品的案件时,在没有岀示搜查令的情况下,扣查一家塑料公司共17柜货物,塑料公司指警方行动构成公司损失,遂入禀控告警方及律政司非法侵占货物及索偿,而法庭终颁令要求被告须赔偿逾176万元,惟警方及律政司反对有关讼费令,法庭今颁判词,决定维持原判。 律政司回覆本报,表示正在研究判词,然后决定适当的跟进行动。 原告为浚生塑料有限公司,两名被告分别为警务处处长及律政司司长。 法官于判词中指岀,原告的开案陈词未有对题,而当时法官容原告律师重整其陈词,因此法官决定不批准原告该1天半的讼费。 法庭记者:陈咏诗 建立时间:1410 更新时间:1850 關鍵字 Facebook WhatsApp WeChat 微博 Twitter 电邮 文字 列印 上一篇 罗致光:取消强积金对冲建议未算定案 会与资方多沟通 下一篇 政府拟设拒收登记册减人对人电话促销 最新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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