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籍声请汉做黑工 判囚15个月
2018-03-20 12:50
执法人员在火炭拘捕一名孟加拉籍男子,年龄为四十八岁。被捕时,他正在搬运货物。在检查身分证明文件期间,该名男子出示了由入境处签发不允许雇佣工作的担保书(俗称「行街纸」),而及后的调查发现他为免遣返声请人士。一名涉嫌聘用该名非法劳工的雇主亦被拘捕,有关案件仍在调查中。被捕的非法劳工昨日在沙田裁判法院被控,在香港非法入境后或受遣送离境令或递解离境令规限,未得入境处处长授权而留在香港接受雇佣工作。他承认控罪,被判监禁十五个月。
入境处发言人警告:「根据《入境条例》第38AA条,非法入境者或受遣送离境令或递解离境令规限的人不得接受有薪或无薪的雇佣工作,开办或参与任何业务。违者一经定罪,最高可被判罚款五万元及监禁三年。上诉法庭对违反有关条例的罪行颁定判刑指引,以监禁十五个月作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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